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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孩子及生命不能承受之轻

连岳 连岳 2018-06-16

这段视频你一定已经看过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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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一顿暴揍,出人命也不意外。还好,结局没那么糟,这熊孩子只是轻微受伤,打人的郭某被处以治安拘留15日并处罚款。


打人的郭某,同情他,当然极度政治不正确,也不合情理,即使被熊孩子踢了三脚,他的报复也不符合比例原则,惩罚过重。


如果你处于郭某的处境,叫一个孩子安静一点,被回以三连踢,99%的人,可能自认倒霉,最多骂一句了事。因为你稍做推演,就知道自己的应对几乎都不合适:


说道理?听道理就不至于成为熊孩子了。


对骂对打?吃瓜群众认为你是笑话,跟一个孩子较劲。再说了,你有顾忌,不敢用力,未必能占孩子的便宜。


在熊孩子面前,几乎所有受害者都毫无办法,只能忍受,祈祷他赶快离开。而他的监护人,爸爸妈妈,爷爷奶奶,往往还觉得他无比可爱,你不懂欣赏就是冷血的怪人。


声称自己的熊孩子可爱,与声称自己的狗不会咬人,是著名的两大自欺欺人。


这次新闻出来后,评论有许多同情郭某的,也让很多人觉得害怕,以为社会如此戾气。放心吧,他们在生活中碰上熊孩子,就算被踢了,也不会有什么过激反应。人毕竟是理性动物,权衡利弊后,总是会做有利于自己的选择。


绝大多数熊孩子也能顺利长大的,其中的多数如愿长成令人烦恼的成年人。


熊孩子像生活中一切不如意的小事一样,较真,不值得,但确实又在折磨你的神经。这就是所谓的生命不承受之轻,大灾难,大邪恶,你动用所有意志与力量对抗,有的放矢,反而更能忍受。


极轻的烦恼,尖刀刮玻璃的声音,孩子踢你几脚,它像火苗一样不起眼,可是不小心点燃了炸药,后果就是毁灭。那个暴揍熊孩子的郭某,就是一个不能用常态来分析的人,可以视之精神不稳定、情绪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人,简单说,是病人。


当然,我的意思不是病人可以逃脱惩罚,而是惩罚对病人并无意义。激情犯罪,突然就把人伤了、杀了,他们平时往往是正常人,品质也不比平均值低,甚至还很聪明,但在激情的瞬间,理智灰飞烟灭,只剩下动物性的狂暴,伤人要坐牢,杀人要偿命,这些可怕的惩罚,他们当时是想不起来的。


这类人和熊孩子一样,是有一定比例的。如果你侵犯他们,那么惹来不成比例的报复,一点也不意外,你受到巨大的伤害,甚至死了,那么,惩罚他并不能改变你的悲惨。


有句套话叫做法律能够保护我们。其实并不严密,在这种激情犯罪中,法律保护不了你,你都死了,保护你什么呢?一个人保护自己,保护孩子,最重要的是选择风险较低的生活方式。


为什么要教育孩子有礼貌,不可侵犯他人?这就是让他生活得比较安全,这种方式风险低。他出门不会惹麻烦,更不会去挑衅力量远胜于自己的对手。


熊孩子的特点就是绝对的自我中心,以哭闹、暴力为要挟,家长无限退让,毫无原则,并且以为别人也要如此。这样孩子缺乏边界感。他的边界感建立,必然要在受到暴力阻击后才有所认识,幸运的话,这阻击来自同龄人,力量相当,吃点小苦头。不幸的话,去挑衅更强、更躁狂的对手,那么,阻击可能就是致命的。


向孩子传递“全世界都会宠你”的信息,那是极其危险的,因为真相是,除了家人,其他人并不会宠他。被家长宠坏的熊孩子,往往是其他人憎恨的对象,风险也随之放大。


不让孩子变熊,最大的受益者,是你自己的孩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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